未經批準自駕進入羅布泊 4 人均已遇難,領隊遺體找到時已曬干
7月30日,據紅星新聞,未經批準自駕進入羅布泊4人均已遇難,遺體找到時已碳化,業內人士:夏季地表最高溫可達70攝氏度,車壞了就是鐵棺材。
這一群對穿越沙漠無人區沒有一點經驗的人因為過分的盲目和自信,憑著一腔患蠢的孤勇,進入了死亡之海,釀成了一起不該發生的悲劇。挑戰大自然,追求自我,聽起來極具誘惑。然而,人類在大自然的面前,渺小得形同蟻摟。那些天然的險境,是大自然對人類的饋贈,卻同樣也是對人類的懲罰。如果沒有專業的后援力量,基本都是有去無回!
羅布泊,這人神秘的名字,讓無數探險者心馳神往,但它也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之一。按當地人的說法,你進入羅布泊,會有一百種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條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活動組織者的責任適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不同情節處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一)擅自移動或者破壞自然保護區界標的;(二)未經批準進入自然保護區或者在自然保護區內不服從管理機構管理的;(三)經批準在自然保護區的緩沖區內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采集的單位和個人,不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活動成果副本的。